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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西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中央财政 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最大社会效用,现将《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予以转发。请各区县残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 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改善农村特困下肢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开展农村特困下肢残疾人假肢助行项目。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 二、项目单位 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 三、项目资金 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协会自筹5万 四、资金用途 中央财政资金全额用于农村特困下肢残疾人假肢安装、康复训练;协会自筹部分用于项目启动、受助残疾人入户核实、项目宣传、总结表彰以及其他必要开支等项目保障经费。 五、项目目的 为就业年龄段的农村下肢特困残疾人安装假肢,使其能补偿功能,恢复劳动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摆脱贫困。 六、有关事项 (二)6月1日——6月底为受益残疾人筛查上报阶段;7月进行受益人实地复核及部分区县的假肢取型;8月—10月进行假肢取型、装配、康复训练;11月进行项目汇总、资料整理;12月接受市民政局、省民政厅、中央项目办检查验收。 (三)技术保障。协会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假肢安装及技术保障,并提供康复训练以及后期的维修服务。 (五)受益残疾人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受益对象 西安市辖区内具有农村户口的下肢特困残疾人。受助残疾人具体条件为:西安市辖区具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年龄为18-50岁就业年龄段农村特困残疾人及农村高中在读的贫困残疾学生和大学生。同时,要兼顾在残疾人体育、文化艺术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的农村特困残疾人。 各区县进行受益对象筛查时首先要按照以上原则进行。如以上受助对象不能完成任务指标,其次可考虑此年龄段已安装假肢,但假肢使用年限已经超过6年的适龄(18—50岁)农村特困残疾人。 此次项目因经费限制,各区县在上报名单时按照名额分配,首先确保名额内受助残疾人的各项资料的完备,同时对辖区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受助残疾人也一并纳入汇总表,但不作为首批确定受益对象。协会将根据资金募集情况,逐步扩大受益面。 为了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请各区县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受助对象筛选,对复审中不符合要求的受益对象,将取消受益人资格,并按照各区县上报受益人次序进行顺延。 八、报送要求 1、各区县要认真填写制式《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受助残疾人汇总表》、《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受助残疾人申请登记表》,栏目表内不可有缺项,不可自行更改表格样式。各区县要注意《汇总表》受益人次序,以便确定首批受益人。 《汇总表》、《申请表》各一式四份,表格可复印(公章不可复印);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以及含申请人照片的《申请表》电子文档。 2、报送截止时间:2012年6月26日17:00时,过期不报,视同放弃。 3、联系人及联系:姚伟(029)88481790(兼传真) 电子邮箱:xascjr@163.com。 4、文件及表格下载: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网站 http://www.xacjr.org 文件下载专区。 5、各区县在6月1日以后接受辖区残疾人朋友申报。
附件: 1、《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名额分配》 2、《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受助残疾人汇总表》 3、《中央财政支持西安市残疾人爱心互助促进会农村特困残疾人假肢助行发展示范项目受助残疾人申请登记表》 |